近日,浙江省多地再出臺融資租賃利好政策!
嘉興市平湖市、嘉興市海鹽縣兩地分別出臺政策,對采用融資租賃方式購置設備、船舶給予資金補助。
寧波市出臺政策,支持融資租賃公司在寧波片區設立特殊目的公司,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后,允許按照一般公司設立流程辦理登記注冊,不設最低注冊資本限制,同意寧波片區內隸屬于同一母公司的特殊目的公司在特定區域內實行住所集中登記,且可與母公司住所相同,注冊名稱中允許使用融資租賃字樣。
嘉興市平湖市
平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平政辦發〔2023〕50 號),對獲評“興平工程”及功勛、明星等服務業企業在科技、物流、信息、商務、金融等領域新增投資或采用融資租賃方式新購的重要設備(不含交通工具),竣工驗收后給予實際投資額10%、最高200萬元的獎勵。
平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相關條款節選)
新增投資獎勵。對獲評“興平工程”及功勛、明星等服務業企業在科技、物流、信息、商務、金融等領域新增投資或采用融資租賃方式新購的重要設備(不含交通工具),竣工驗收后給予實際投資額10%、最高200萬元的獎勵。
嘉興市海鹽縣
海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海鹽縣促進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鹽政辦發〔2023〕25號),對新注冊的航運企業,以新建、市外購置(含融資租賃)船舶作為開業運力的(單船1萬以上載重噸),按照以下標準給予獎勵:2萬載重噸(含)至5萬載重噸的,獎勵25萬元;5萬載重噸(含)至10萬載重噸的,獎勵50萬元;10萬載重噸(含)以上的,獎勵100萬元。對現有航運企業,上年度末企業周轉量達到5億噸公里且周轉量增長率達到7%的海運企業,獎勵30萬元。
海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海鹽縣促進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相關條款節選)
鼓勵現代物流業發展。對通過轉型升級并納統入庫的交通運輸、郵政快遞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道路運輸規上企業,凈增運力車輛購置給予車價10%的補助,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在我縣的快遞物流企業,當年度營收達到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以上的,經認定后,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或復評定為2A、3A、4A、5A級的物流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的獎勵。對新注冊的航運企業,以新建、市外購置(含融資租賃)船舶作為開業運力的(單船1萬以上載重噸),按照以下標準給予獎勵:2萬載重噸(含)至5萬載重噸的,獎勵25萬元;5萬載重噸(含)至10萬載重噸的,獎勵50萬元;10萬載重噸(含)以上的,獎勵100萬元。對現有航運企業,上年度末企業周轉量達到5億噸公里且周轉量增長率達到7%的海運企業,獎勵30萬元。
寧波市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寧波片區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集成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甬政辦發〔2023〕41號),支持融資租賃公司在寧波片區設立特殊目的公司,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后,允許按照一般公司設立流程辦理登記注冊,不設最低注冊資本限制,同意寧波片區內隸屬于同一母公司的特殊目的公司在特定區域內實行住所集中登記,且可與母公司住所相同,注冊名稱中允許使用融資租賃字樣。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寧波片區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集成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相關條款節選)
1.推動跨境投融資體制改革創新。推進非金融企業外債便利化試點,允許片區內符合條件的中小微高新技術企業根據實際經營需要自主借用外債。深化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支持和促進總部經濟發展,拓寬企業投融資渠道,帶動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
2.促進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便利優質企業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化新型國際貿易結算,有序擴大貿易收支軋差凈額結算企業范圍,寧波片區內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境外放款等主要資本項目外匯登記由銀行辦理,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免登記,擴大資本項目收入使用范圍,適度允許企業自主選擇跨境投融資幣種,提高非金融企業境外放款規模,支持寧波片區內企業“引進來,走出去”。
3.打造新興金融產業集聚區。支持資產管理行業依法合規暢通境內外資金投資渠道,在資金來源、投資方式、資金運營等方面優化業務模式。在獲批私募基金份額試點基礎上,與甬股交合作開展私募機構募投管退專業化服務,有效拓寬區域私募行業服務維度。支持融資租賃公司在寧波片區設立特殊目的公司,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后,允許按照一般公司設立流程辦理登記注冊,不設最低注冊資本限制,同意寧波片區內隸屬于同一母公司的特殊目的公司在特定區域內實行住所集中登記,且可與母公司住所相同,注冊名稱中允許使用融資租賃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