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擊重擊打擊,肯定不是監管初心。

  健康持續發展,才是行業監管目的。

  業內傳言修訂《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該法已經修改過兩次了,再次修訂并不稀奇,也不突然。沒有看到征求意見稿,傳言重磅條款是:“售后回租業務余額不得超過融資租賃業務余額的50%”,3年過渡期。也就是大家熱議的直租回租一比一。

  以前大家共識,租賃本源是設備租賃,F在看,租賃本源估計是設備直租。本源到底是什么,如果沒有形成行業共識,也只是各家之言。

  依我看,只要是設備租賃,無論直租回租都是好租,依托設備,貼近服務實體企業和產業經濟。如果強制要求直租回租一比一,對現有做中小的標桿租賃公司,反倒是影響較大,比如仲利、永贏、江蘇金租、民生金租、遠東中小、平安微租賃等。直租其實就是廠商租賃,回租是中小微企業的非標租賃業務。風控邏輯、業務流程、風模等都是不同的。有的偏重中小民企的回租業務,有的擅長與廠商合作開展廠商租賃也就是直租業務。我倒是覺得,只要租賃公司做的都是中小微民企租賃業務,不要強行要求直租回租一比一。

  從目前的經濟形勢來看,增量有限,民企投資擴產比較謹慎,對新增設備的需求有限,廠商租賃已經混戰成一片紅海了,極度內卷,拼成本,卷速度,0首付,負首付已經出現。如果再強制直租回租一比一,結果估計是一地雞毛。

  相反,中小微民企能夠堅持不倒閉不跑路不躺平的,都在等未來,期望市場轉好時自己還在,設法拼命活下來。這種窘境盤活現有設備進行融資就無比重要無比珍貴。說難聽點,能融到錢就是保命,租賃公司幫他活下來,拔高點說,就是租賃公司在保市場主體,保更多的市場主體活下來。這難道不是眼下租賃公司尤其國企央企租賃公司的使命嗎?

  也許監管認為企業設備直租比回租風險小,有租賃物在手,風控有抓手。其實都是相對的,不能一概而論。

  租賃小哥認為,監管已經很包容了,不要弄到最后連設備類售后回租都被禁止了。我不認可這種說法,這是傳統沙化,監管和被監管主體本來就是貓捉老鼠的游戲,監管永遠保持冷靜、理性、睿智、前瞻、并盡可能保持監管政策和措施的延續性連續性或可預見性,也是講究烹小鮮,忌諱翻燒餅。同時監管也是要依法依規,既要保持行業監管政策和措施的行業正外部性,也要拔高并充分考慮監管政策和措施在整個金融經濟形勢的正相作用,這是動態變量,避免合成謬誤。也就是說監管政策和措施不僅僅在所監管的一畝三分地是正確的合適的,也要考慮所監管行業在整個社會整個國民經濟發展中具有正外部性。

  作為熊孩子,鬧歸鬧,也有合法合規的底線,至于直租是道德高尚還是回租就是不務正業,不能以情緒去評價評判,不能以行業道德去評價評判,而是以法律法規和政策去評判和要求。

  所以說,小哥說的監管已經很給面子了,熊孩子若再鬧,連設備回租都不讓做了,是絕不可能的。監管要按照監管的目標去監管,并非可以情緒化隨心所欲。

  希望監管把監管目的和要達到的監管目標與各地協會和代表性租賃公司充分溝通交流,達成行業共識,共同努力去實現。而不是今天暴擊明天重擊后天打擊,畢竟行業若沒有發展一切都歸零。

  回歸融資租賃融資融物的初心是行業共識,但是到底設備租賃就是本源還是設備直租才是本源呢?

  龍駒寨 20230920 鄭州